工作計畫名稱,分支計畫,重要施政計畫項目,實施內容 國稅稽徵業務,納稅服務及規劃,一、加強租稅教育及宣導工作,強化櫃員制作業功能,辦理網際網路線上申辦工作,提升服務品質,增進徵納雙方和諧。,(一)租稅教育及宣導:1、辦理各項稅務講習會、座談會,積極參與政府機關、公私立團體、村里民大會及民營企業辦理之稅務講習會或座談會,宣導稅務法令,輔導並協助納稅義務人順利完成納稅義務。2、對學校辦理各項租稅教育活動,並派遣優秀講師至各校講授租稅課程、編印租稅教材及結合或運用學校資源加強推廣,包括當前重要稅制、稅政及社會關注之稅務事項,灌輸依法納稅觀念。3、編印、製作各類報繳手冊、國稅法規講習教材、租稅宣導短片、圖卡等宣傳資料置放於網站、臉書及分送納稅義務人,使納稅義務人瞭解各稅申報手續及便民服務措施。4、運用大眾傳播或網路媒體及配合重要節日、民俗節慶、各公私立機關團體等辦理各項宣導活動,宣導內容以淺顯易懂且包含重要施政績效、與民眾攸關事項及新頒法令等,積極善用多元管道宣導,以提升宣導效益。5、配合上級機關及賦稅署辦理重要施政績效之租稅宣導。(二)稅務服務工作:1、推動全功能單一窗口,提供便捷服務。2、推展電子化服務作業,整合、擴增線上申辦、查調項目,提供業務電子化、程序網路化的服務。3、推展網際網路線上服務,運用友善網路服務及各項電子參與途徑,擴大服務不同族群,提供民眾便利洽公和意見溝通管道。4、推動全面服務效能管理,蒐集輿情、民意建立回應機制及運用社會資源,增進民眾對於服務的滿意度。5、加強推動跨機關整合服務,提供一站式服務,提升政府資訊共享,追求服務效能全面躍升。6、積極檢討各項作業申辦流程,配合推動申辦書表減量,並藉由資通訊的運用,強化跨機關合作及機關內授權,透過政府間資通訊服務,減少民眾申辦案件應檢附書表,提升服務效能。 國稅稽徵業務,納稅服務及規劃,二、辦理稅務業務研究發展、規劃設計、管制考核及國稅案件覆核、抽核、內部稽核等工作。,(一)規劃設計及管制考核工作:1、辦理各稅稽徵程序、稽徵技術及相關業務等研究發展之推行及彙整。2、強化內部控制,落實自我監督機制。3、推行及獎勵各項工作流程簡化、創新作業。(二)覆核審查案件:辦理各稅審查案件之覆核、抽核,以提升查審品質,維護徵納雙方合法權益。 國稅稽徵業務,直接稅稽徵,三、配合電腦選案加強各直接稅案件查核,以有效防止不法逃漏,促進誠實申報,如期納稅。,(一)劃一查審標準、增進查審人員知能:1、改進查核作業及劃一查審案件認剔標準。2、舉辦查審法令研習,充實審查人員本職學能,提升查審品質。3、配合反避稅、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新制推動,辦理內部講習,使同仁充分瞭解各項新制之立法意旨及法規內容,俾利推行。(二)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審查:1、精進查審輔助系統,落實以電腦選案方式選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2、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各類案件審查。3、受理及審查營利事業各項申請案件。4、加強運用「營業稅資料庫查詢系統」,及建置跨機關資訊整合平台,落實「線上查審自動化系統」、租稅減免部分核定建檔及維護作業、各項電腦自動化作業系統,加強課稅資料之蒐集彙整,提升查核績效,落實進度管控電腦化,發揮內部控制功能。5、加強跨國關係企業非常規交易案件之查核。(三)辦理綜合所得稅案件查審:1、辦理綜合所得稅各類案件審查。2、加強運用「綜合所得稅查審輔助系統」進行選案,以提升選案品質。3、積極運用財政資訊中心交查資料及個人財產變動資料,辦理審查作業。4、加強不動產交易所得之查核。5、加強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之查核。(四)辦理遺產及贈與稅案件審查:1、辦理遺產及贈與稅調查核定業務。2、定期舉辦查審法令研習及檔案勾稽運用,充實審查人員本職學能,提升查審品質及辦結速度。3、遺產稅及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五)執行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依財政部規劃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加強查緝不法逃漏稅,促使納稅義務人自動補報繳稅,以維護租稅公平並建立公平之競爭環境。 國稅稽徵業務,直接稅稽徵,四、輔導辦理國稅申報收件工作,加強各項課稅資料蒐集運用,配合查審工作迅速提供資料並確保資料安全。,(一)國稅申報收件:1、研訂各項申報收件作業要點及申報書表,主動輔導納稅義務人依法申報,積極宣導使用媒體、網路、稅額試算等多元申報管道,執行各項申報收件(含非居住者憑單網路申報、遺產稅及贈與稅網路申報等)作業。2、推廣「綜所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便利納稅義務人辦理申報。3、依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轉檔產出申報通知書及財產資料參考清單,輔導辦理遺產稅申報作業。(二)課稅資料蒐集通報:1、賡續辦理各項非扣繳課稅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管制,提供稽徵作業運用。2、加強開發具查核價值之新類型課稅資料或研提課稅資料蒐集作業簡化、改進及創新等措施。3、針對土地徵收補償費、土地三角移轉、甫成年或未成年人財產增加及近親間財產移轉之案件蒐集相關課稅資料,供查審人員運用,以發現其有無涉及贈與稅。 國稅稽徵業務,稅款徵收及處理,五、辦理各項國稅徵收、劃解、退稅,清理舊欠,防止新欠,增裕庫收。,(一)國稅稅款徵收:1、辦理各項國稅開徵、繳款書送達業務。2、推廣各種便利性繳稅管道—擴大電子支付工具及行動裝置繳稅服務。3、辦理各稅行政救濟案件之程序審查、管制及核定稅額開徵。4、辦理遺產及贈與稅分期或延期繳納、實物抵繳稅款作業及繳清、同意移轉證明書之核發。(二)劃解與退稅:1、利用電腦自動化系統,快速處理稅款解繳及溢繳退還作業。2、管制各經收稅款單位代收與解繳稅款情形及計付代收稅款手續費。3、以直接劃撥、支票及憑單等便捷取款方式,辦理各稅退稅案件及計付退稅手續費。(三)新舊欠稅清理及滯納案件執行:1、逾滯納期間仍未繳納案件,迅速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2、定期清查已取得執行憑證案件之欠稅人財產及所得狀況,如查有財產及所得,即再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3、辦理限制出境、禁止財產處分及假扣押、停止營業及納稅擔保等稅捐保全工作。4、聲請參與民事債權分配及申請債權登記。5、專案清理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5項規定於111年3月5日起不再執行之欠稅案件。6、巨額欠稅案件列管追查。7、辦理承受無法拍定不動產業務。8、辦理財政部與法務部兩部合作案件之追查作業。 國稅稽徵業務,間接稅稽徵,六、配合電腦選案並加強人工查核各間接稅案件,以提升稽徵績效,促進誠實申報納稅。,(一)貨物稅稽徵:1、辦理廠商稅籍及產品資料登記建檔管理。2、編製貨物稅徵收月報表及稅收統計分析。3、蒐集、分析廠商產銷存資料,並透過人工查核加強稽徵。4、輔導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貨物稅稽徵業務。5、舉辦貨物稅法令研習與訓練。6、辦理貨物稅完(免)稅照證印製。7、清查轄內廠商及其產品,確實辦理廠商、產品之註銷登記。8、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及第12條之5、6之宣導及退稅作業。(二)菸酒稅稽徵:1、輔導新設立之菸酒廠商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並協助設立相關帳簿。2、辦理廠商稅籍及產品資料登記建檔管理。3、編製菸酒稅徵收月報表及稅收統計分析。4、蒐集、分析廠商產銷儲存資料、加強人工查核,並辦理電腦選案之查核。5、輔導分局、稽徵所辦理菸酒稅稽徵業務。6、舉辦菸酒稅法令研習與訓練。7、清查轄內廠商及其產品,確實辦理廠商、產品之註銷登記。(三)證券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稽徵:1、辦理代徵稅款繳款書報核聯之審查與勾稽。2、加強辦理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轉讓查核。3、辦理證券商及期貨商代徵業務之檢查與輔導,並核發代徵奬金。4、加強納稅義務人申請案件之輔導及處理。(四)檢舉案件處理:1、辦理檢舉、違章案件之查緝。2、配合及協助檢、警、調等單位辦理查緝違章漏稅案件。3、舉辦各項檢舉違章漏稅案件查核及管制講習會,加強保密意識及提升查緝績效。4、彙整查緝逃漏稅案例供同仁參考,以提升查核技術。(五)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1、辦理廠商稅籍登記。2、加強高額消費貨物及勞務之宣導及查核作業。(六)營業稅稽徵:1、執行財政部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加強查緝不法逃漏稅,並輔導納稅義務人自動補報補繳,以維護租稅公平並建立公平之競爭環境。2、辦理營業人稅籍管理及清查作業。3、收受營業人營業稅申報書暨附件審查及核定。4、營業稅退稅案件審查。5、辦理統一發票稽查作業。6、蒐集營業人課稅資料、加強人工查核及電腦選案查核。7、辦理營業稅稽徵業務講習會提升查核能力。 國稅稽徵業務,法務案件處理,七、審慎迅速處理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加強疏減訟源,匡正民眾納稅觀念,提高納稅意願。,(一)違章案件處理:1、簡化各項作業流程及需用書表,督促審查單位適時移案審理,並利用電腦管制審理進度,以加速違章案件處理時效。2、舉辦相關法令及作業實務講習,提升違章案件之審理品質及速度。3、依據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及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正確裁罰,非屬簡易明確案件提請裁罰審議小組審議。4、加強違章業務內部稽核,並建立總局與分局、稽徵所溝通回饋機制,每年定期書面抽核或至各分局、稽徵所實地瞭解有關審理違章裁罰案件處理情形及疑難問題,期轄內相同違章事實之裁處標準一致,並適時提供解決方案,以提升審理品質。(二)行政救濟案件處理:1、確實執行本局「復查案件前置處理暨適用更正簡化作業要點」,對復查與更正案件處理程序及原則予以明確規範,簡化案件處理時程,以提升辦案績效及疏減訟源。2、落實財政部「稅捐稽徵機關稅務案件協談作業要點」,善用協談制度,對於課稅事實認定或證據之採認有歧異者,加強徵納雙方溝通,以有效疏減訟源,化解爭議。3、落實本局「各分局、稽徵所行政救濟業務考核要點」,藉由績效考核方式,以提升各分局、稽徵所案件查審品質,間接達到疏減訟源目標。4、審慎處理行政救濟案件,並確實依稅法及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詳實調查,對納稅義務人有利、不利情形均予注意,並視案情需要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提升辦理行政救濟案件品質。5、蒐集財政部及行政法院就不同類型、問題及判決理由研析撤銷之案例,傳送業務承辦同仁參考,並建置於本局財稅內網知識管理系統供同仁下載運用,以提升訴願及行政訴訟之維持率及品質。另就本局復查案例,定期製作「行政救濟撤銷案件應行注意改進事項表」,提供各審查單位遵循或參考改進,俾提升案件查核品質。6、成立「問題解決小組」,針對逾1年以上之復查未結案件,由承辦人員出具提案表,透過問題解決小組會議,提供查核方向及解決方式,期能儘速辦結。7、舉辦各類講習會及研討會,增進同仁稅務專業知能,進而提升行政效率與品質。8、主動提供行政救濟案例及最新法令予新聞媒體,以加強租稅宣導及教育功能。(三)法規事務:1、加強法令研究及實務瞭解,提供同仁正確之諮詢服務;對各單位適用法令發生疑義案件研議適法之處理意見,以供遵循。2、主動檢討不合理或窒礙難行等不合時宜法令規定,提各局主辦聯繫會討論或經徵詢各友局意見彙整陳報財政部重行核釋或修法,維護納稅義務人合法權益。3、適時編修或購置稅法相關書籍供同仁業務參考使用。4、將最新發布之稅務法規釋令,即時以電子公布欄方式轉知同仁。5、行使公權力如有侵害人民權益,經依法請求國家賠償之案件,迅速依法處理。(四)納稅者權利事項辦理:1、聘請專家學者授課,藉由在職訓練,提升同仁核定稅捐處分品質,以期減少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案件。2、舉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溝通相關課程,增進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專業知識及溝通技巧,以提升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案件辦理品質及效率。3、藉由案件管制稽催,並配合年度稽徵業務考核等,加強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作業之管理,以期有效處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達到保障納稅者權益及提高行政效率之目標。 國稅稽徵業務,電子處理及運用,八、推動稽徵業務自動化,發揮資訊作業效益,提升服務品質。,(一)維護及運用檔案資料:1、建立及維護各項稅籍及課稅資料檔案。2、處理國稅核算、列冊及造單等資訊作業。3、處理稅款劃解、銷號、欠稅管理、退稅管理、徵收及徵會等資訊作業。4、提供各項檔案供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運用。5、傳輸徵課資訊,提供各階管理人員決策資訊。(二)賡續強化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國稅平臺功能:參考使用者回饋建議,持續強化系統功能。(三)精進資通安全維護作業:1、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2、資通安全推動組織。3、專職人力及經費配置。4、資訊及資通系統之盤點。5、資通安全風險評估。6、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7、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相關機制。8、資通安全情資之評估及因應。9、資通系統或服務委外辦理之管理。10、資通安全教育訓練。11、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實施情形之持續精進及績效管理機制。(四)精進個人資料管理制度:1、精進個人資料管理制度文件。2、強化個人資料保護安全維護措施。3、辦理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教育訓練。(五)賡續推動電子發票作業:1、輔導轄內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2、宣導民眾消費索取雲端發票。3、配合「電子發票服務躍升計畫」委外服務案,規劃、測試及驗證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功能。(六)精進網際網路資訊站各項服務:1、精進各項查詢及申辦項目。2、強化各項便民服務、民意交流、個人化資訊服務及公告等功能。3、維護網路受理案件管制系統。(七)精進電子報繳稅作業:1、綜合所得稅。2、營利事業所得稅。3、營業稅。4、遺產稅。5、贈與稅。6、貨物稅。7、菸酒稅。8、證券交易稅。9、期貨交易稅。(八)賡續推動開放文件格式政策:1、加強推廣及落實使用開放文件格式作業。2、辦理開放文件格式工具軟體教育訓練。(九)賡續推動辦公室自動化作業:1、推動公文管理、人事差勤、薪資、財產、單照及行事曆管制等行政管理自動化作業。2、導入跨機關整合共用行政資訊系統。3、推廣知識管理系統。(十)辦理資訊教育訓練:1、辦理資訊專業教育訓練。2、辦理資訊系統操作講習。(十一)辦理資訊委外作業:1、委外維護資訊設備。2、委外登錄課稅資料。3、租用及搬運所得稅申報期資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