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桃園市營業衛生水質檢驗報告(游泳池、三溫暖、溫泉)

1、 本府衛生局為維護公共水池衛生,保障本市民眾消費之權益,每月均定期抽驗游泳池、三溫暖及溫泉業水質,分為上旬及下旬各1次(年假期間除外)。 2、 衛生局水質檢驗項目,包含pH值(標準值6.5-8.0)、自由有效餘氯(1.0-3.0ppm)、生菌數(每毫升低於500CFU)及大腸桿菌數(每100毫升不得檢出大腸桿菌)等4大項,其中三溫暖及溫泉業不檢測「自由有效餘氯」項目。 3、 經抽驗後不合格之業者將要求限期改善後複查,複查結果仍未符規定者,將依「桃園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裁處新臺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完全改善為止。 4、 如對水質檢驗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0800-033-355或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洽詢。

データとリソース

追加情報

フィールド
作成者 蕭宇廷
最終更新 12月 25, 2019, 19:46 (CST)
作成日 12月 25, 2019, 19:35 (CST)
Tag 公共資訊
author_phone (03)3340935#2131
authorize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
created_time 2016/08/03 07:50
extra_note
license http://data.gov.tw/license
provide_from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variable_descript 編號;區;市招;場所;pH值合格;pH值不合格;自由有效餘氯合格;自由有效餘氯不合格;生菌數合格;生菌數不合格;大腸桿菌合格;大腸桿菌不合格;抽驗日期

推薦資料集:


  • 新竹縣急難救助提供單位

    Payment instrument Free
    Update frequency Irregular
    新竹縣急難救助
  • 經濟部礦務局_礦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Payment instrument Free
    Update frequency Irregular
    為有效防止礦場災害,維護礦場安全,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礦場安全法暨施行細則之規定,並參照「災害防害防救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礦場安全法暨施行細則之規定,並參照「災害防救基本計畫」訂定「礦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桃園市各都市計畫-五項公共設施檢討表

    Payment instrument Free
    Update frequency Irregular
    桃園市各都市計畫-五項公共設施檢討表
  • 上櫃公司截至各季綜合損益財測達成情形(簡式)

    Payment instrument Free
    Update frequency Irregular
    上櫃公司截至各季綜合損益財測達成情形 (簡式) (櫃買中心)
  • 新北市成人預防保健醫事機構-汐止區

    Payment instrument Free
    Update frequency Irregular
    新北市成人預防保健醫事機構清冊-汐止區